此文物係吳錦雲2006年獲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頒贈創會元勳紀念章。據「中華民國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辦法」,選拔辦法之宗旨為:選拔傑出女性,使其受到社會的重視成為婦女學習典範,進而鼓勵整個社會激濁揚清、朝氣蓬勃;人人努力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 吳錦雲擔任選手時期,在標槍、鉛球、鐵餅項目皆有十分優異的表現。她曾多次於臺灣省田徑賽、臺灣省運動會等國內大型賽事奪得金牌,成為女子三鐵項目之全國紀錄保持人,並數次代表國家參與奧運、亞運等大型國際賽事,有「臺灣三鐵皇后」之美譽,於1977年3月榮獲第7屆十大女傑出青年。為凝聚歷屆得獎人力量,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」於2005年4月創立,以聯合十大女傑之力量發揚婦女刻苦奮鬥,敦品勵學精神及固有美德,促進國家社會之進步為創立宗旨。2006年12月,時任理事長李鍾桂於協會創立之始,頒此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創會元勳予第7屆十大女傑出青年之一的吳錦雲,以資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