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文物係吳錦雲於「1955年第7屆全省田徑賽大會」代表屏東縣參加女子標槍項目,以32公尺74成績獲得第2名,獲頒獎牌。 「第7屆全省田徑賽大會」1955年8月6日上午9時於臺中市水源地公共體育場揭開序幕,由時任會長吳三連主持開幕典禮,共有百餘名選手參與。翌日,進行女子標槍項目,當時年僅17歲的吳錦雲以32公尺74成績獲得第2名,第1名由同樣來自於屏東縣的林招枝以33公尺59之佳績打破大會紀錄奪得。吳錦雲雖未能一舉獲得第1名,但以當時17歲之年紀在比賽中展現出與新大會紀錄相去不遠的優異成績,展現出其潛力無窮、未來不可限量。 獎牌為銅色底,正面有上有「7、44、田徑」字樣,並有奔跑動作人像,背面寫有「全省第七屆田徑賽大會 第2名 臺灣省體育會 田徑賽協會」字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