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文物係吳錦雲參加「1959年第11屆全省暨第3屆國校教員田徑賽大會」,於女子鉛球項目,以10公尺54的成績奪下金牌。 「第11屆全省暨第3屆國校教員田徑賽大會」1959年7月25日-7月26日於臺中市水源地運動場舉辦,吳錦雲代表屏東縣出賽本屆大會,於女子鉛球項目,以10公尺54的成績奪下金牌,同時於社會女子組標槍項目擲出33公尺29的佳績奪金,逐步在三鐵項目邁向個人紀錄巔峰。本次大會閉幕式同時宣布即將代表中華民國參加「世界運動會」(1960羅馬奧運)田徑項目之選手名單,吳錦雲憑藉著本次大會的佳績,雙雙入選女子鉛球及標槍項目,獲得為國爭光的機會。 獎牌為金銅色底,正面有一鉛球運動員圖樣,旁有「獎」字樣,背面寫有「第十一屆全省 第三屆國校教員 田徑賽大會 第1名 臺灣田徑賽協會」字樣。